雪地鴻爪:剪短髮是歧視的爭議

「長毛」梁國雄於2014年因為論壇衝突案入獄4星期,長髮按監獄規則剪短,變成「短毛」,他出獄之後提出司法覆核。懲教署規定,男囚犯的頭髮必須 「盡量剪短」。女囚犯的頭髮,未經她同意,不可剪短,除非醫生建議。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懲教署規定男性囚犯頭髮必須「盡量剪短」的常規令構成違法的性別歧視。若果根據裁決要對兩性一視同仁,意味兩個結果,將來男囚犯不用剪短頭髮,又或者女囚犯亦要剪短像男囚犯一樣,這才是某些人眼中的「男女平等」吧!

懲教署指囚犯留長髮對監獄保安構成風險,例如打交時扯頭髮;長髮用來遮掩違禁品,甚至用長髮自殺或自殘等。終院指剪短髮與確保監獄紀律缺乏合理關連,懲教署亦未能證明該常規令反映社會上對男性和女性的既定造型。未知道法官大人們有沒有考慮到男士剪最短的髮型並非罕見,很多熱愛運動的男人都是這造型,但大家在街上可曾會見到女士剷得陸軍裝髮型嗎?相信大部分女士若剪了這髮型,敢不敢出街都成疑問。

很多時候社會文化, 男女待遇不一定相同。最簡單例子就是大家周不時會在街上見到男士赤裸上身如搬運工人,或球場上打波甚至是當街跑步,但換轉是女士可以想像引起甚麼的騷動,亦被法例禁止。若果有女士因此興訟,要求顯露上身的權利,不知法官大人又會怎判?

一名女子曾因為街市及運動場不少男人赤膊,認為是性騷擾而提出控告,政府被指縱容赤膊,但她屢次敗訴,屢敗屢戰,法官指赤膊只是不雅觀而非性騷擾,並建議這名女子多到中環等地,較少人不穿上衣。該女子認為律政司並無立例禁止男人赤裸上身,才引致她無法勝訴。律政司有機會這樣立法嗎?性別歧視絕對應該禁止,但大家相信男女平等能百分百做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