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承認政府機關不完美 拒回應司法機構需否改革

【本報訊】在過去一段時間,法官就多宗反修例案件的裁決及言論惹起爭議。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被問到需否進行司法改革時,她承認政府每一個機關都不完美,但沒正面回應涉及法官質素的問題。

林鄭指政府的每一個機關都並非完美,故才需要進行完善工作。她舉例,指行政機關有不完美之處,故亦有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改善措施;而在立法機關,有議員建議修改《議事規則》防止出現被濫用的情況。至於司法機關方面,她指司法機構在疫情下亦有多用科技協助,但她沒正面回應涉及法官質素及司法機構需否改革的問題。

被問到是否有法官對一國兩制不認識時,她回應指「不會這樣說」,但指1997年至今已過去23年,惟香港社會在此方面仍然有所不足,每當發生涉及中央與香港關係的事情時「都會出事」。

她又不認同有意見認為部分法官審案時將個人利益凌駕公共利益,強調法官已宣誓表明會根據法例和證據、按法律精神作裁決,並非單純要求以「愛國」的角度去審判,希望社會不要因為某一法官在判詞中所用的某些字眼,而得到有關觀感。

形容任內建設性較高

對於有人形容她將本港所有深層次問題「放上枱面」,其「破壞性」冠絕歷任特首,她反指自己的「建設性」亦較高,強調不應迴避處理本港的深層次問題;又重提自己曾任40年公職,抱有「見到有困難,便會盡我最大努力解決」的做事態度,舉例指自己在其任內第4份《施政報告》亦有提出要解決房屋問題。

被問到是否認為「自己對香港的建設多於對香港的破壞」時,她表明自己基於上述信念而繼續在位,「若果我每一日做行政長官,係喺度破壞呢一個我咁心愛嘅地方,我唔會繼續坐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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