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周梓樂案:救護隊目:車輛受阻未延誤救援

【本報訊】科技大學男學生周梓樂墮樓不治的死因研訊昨天(27日)繼續,梓樂墮樓當晚到場的救護隊目鄭冠明供稱,兩度遭路上汽車堵擋,致無法依原定路線須改道行駛,之後又因違法泊車改為徒步前進,惟改道比起原定路線,車程相差只有一至兩分鐘,故阻塞不會導致延誤救援。

帶擔架裝備徒步百多米

去年11月4日凌晨一時,鄭乘坐救護車返回寶琳救護站的途中,突然收到指示,懷疑尚德邨有人受傷,救護車遂沿寶順路迴旋處,轉到唐明街,卻發現前方有巴士及私家車阻礙,無法前進。鄭遂指示司機改道,轉入尚德邨內路行駛。惟救護車駛到廣盈閣時,再被幾輛違泊汽車阻擋前進。鄭與隊員只好帶齊擔架裝備,下車步行100多米去尚禮樓,並於停車場地下對出遇見消防員,獲引領到傷者的位置。

至凌晨1時30分,鄭與隊員到達現場,發現傷者不省人事,嘴角有血漬,右眼角周圍腫脹,但無明顯創傷。隨後他們將傷者抬上擔架,返回救護車上,整個過程約花5分鐘,救護車至凌晨1時41分開出。

及後救護車原路折返以離開尚德邨,並駛往伊利沙伯醫院。因為鄭評估傷者後,認為對方符合送往伊院的創傷中心。案件編號:CCDI-93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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