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鹽田區檢察院起訴 涉偷渡12港人 料兩周內開審

【本報訊】12名港人今年8月底涉嫌偷渡被廣東海警截獲,之後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事隔逾3個月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昨午在微博表示,對被捕12人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件偵查終結,依法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消息指,案件預料於未來一至兩周內開審。另據了解,其中一名被捕港人的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昨早到看守所要求會面不果,並獲告知該人已自行委託律師。

家屬委託律師求看守所會面不果

據了解,其中一名被捕人士廖子文的家屬委託內地律師李國蓓,昨早到看守所要求會面,但獲告知廖在看守所內已自行委託兩名社會律師,而非法援律師。李質疑,廖在案發時未滿18歲,按法規不能自行委託律師,而他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無收入,為何能在家屬不知情下,有能力自行聘請內地的社會律師。

涉案12人於8月23日乘坐由本港一個黑幫安排的快艇,由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偷渡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惟在果洲群島對開內地水域被截獲。至9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於通報批准逮捕該12人,其中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逮捕兩名分別姓鄧及姓喬男子,以涉嫌偷越邊境罪逮捕餘下10人,據悉姓鄧男子負責開船。

李宇軒涉違國安法 其餘捲反修例案

該12人除在港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外,其餘11人全數涉嫌與反修例事件的案件有關,當中3人是「屠龍小隊」成員,涉及去年華仁書院炸彈案,包括22歲香港公開大學3年級學生張俊富、20歲無業青年張銘裕及21歲IVE學生嚴文謙,涉嫌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等。

至於其餘被捕的30歲售貨員鄧棨然、17歲港鐵技術見習生鄭子豪、17歲學生廖子文、29歲測量員李子賢、18歲學生郭子麟、16歲學生黃臨福、29歲機械技工黃偉然,以及唯一一名女被捕人士喬映瑜,則分別涉及去年的灣仔駱克道汽油彈原材料案、金鐘暴動案,以及今年的上水炸藥案等。

據內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22條規定,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另據《刑法》第318條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2至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包括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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