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黑工可囚10年 修例勢遏假難民

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程序為禍香港,政府曾提出用作打擊假難民拖延留港的《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但遭反對派議員「拉布」,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停擺,草案亦被抽起。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關條例草案將於明年1月前再提交立法會,加快入境處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程序及時間,防止機制被濫用;另外,非法僱用黑工的僱主罰則將提升至最高監禁10年,希望杜絕僱主聘請假難民,大大減低假難民來港打黑工的誘因。

2000宗聲請 料明年中完成處理

昨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政府表示,等候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處理的上訴個案已大幅減少,由高峰期約6,500宗,下降至今年8月底的約2,000宗,最快可在明年年中全部完成處理。消息人士指,在修訂條例後,非法入境而從事未經批准的僱傭工作罪,及合法入境而從事未經批准的僱傭工作罪的罰則將會劃一,而非法僱用黑工的僱主的最高刑罰,會由現時的罰款30萬港元及監禁3年,提升至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稱難管理 禁閉營建議仲要傾

消息人士續稱,修訂亦會加強免遣返聲請的羈留安排,列明當局訂立羈留時間的考慮因素,其中包括入境處及上訴委員會當時正在處理的個案宗數,申請人有否故意拖延的情況、當地政府是否合作等。修訂條例在刑罰、聲請人會面及羈留方面皆有所調整,料會縮短申請及處理的時間。坊間一直有意見認為應設立「禁閉營」安置申請免遣返聲請的人士,消息人士稱,會繼續考慮意見,但認為方法上需要考慮到地方及有關人士的生活、管理問題,難度頗大,暫時未有具體的計劃。

另外,政府施政報告中提及,當局正在擬備條文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以引入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發放私密影像等新刑事罪行。消息人士表示,當局目標是在明年1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期望在明年首季提交到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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