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通報存漏洞 沖岸垃圾8個月始移除

【本報訊】本港每年均會在海灘沿岸發現大量垃圾,相關的清潔工作由多個政府部門負責。不過,審計署的報告發現,政府監察海岸清潔情況的機制有問題,亦未有及時更新中港兩地的通報機制指引,有被沖至岸邊的大型垃圾更需時8個月才被移走,情況不理想。

豬蹄不屬分類 環保署遲跟進

環保署會定期監察較易積聚海上垃圾的特定海岸地點,並預定在1至6個月內,再次進行監測。但審計署分析691次監測工作後,發現有24次第二次監測偏離原定時限,最長的一次遲了106天,即3個多月。環保署解釋指,有9次第二次監測是與政府飛行服務隊安排利用直升機巡視,當中涵蓋遲了106天的一次,但未有備存記錄。

此外,屯門區及荃灣區泳灘今年7月突然出現大量豬蹄,疑由廣東省東莞虎門泳灘漂流而來。不過,按環保署及廣東省當局的通報機制中,豬蹄並不屬於海上垃圾的分類中,故無法啟動境內發現大量海漂垃圾指引,署方其後在接獲傳媒查詢後才跟進事件。審計署建議環保署應視乎情況更新指引。

審計署另發現,漁護署早於2019年12月已發現龍鼓洲海岸公園上有兩個喉管結構物,環保署同月18日亦知悉相關事項,並要求漁護署將所採取的行動告知該署。漁護署今年1月起嘗試發出工作通知書,聘請清潔服務公司安排移除有關結構物,但因疫情關係受影響,至今年6月有清潔服務公司到場視察後,認為結構物須借助重型機械及特定技術,才可移走及棄置,一般清潔服務不適用。署方今年7月尋求海事處提供技術及支援,最終承辦商於7月底移走該喉管結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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