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安全,除咗建築物結構要合乎標準,如何管理亦都好重要。然而好多俗稱「三無大廈」嘅舊樓都因為無業主立案法團、無聘用物業管理,同埋無任何形式嘅居民組織,各個單位嘅業主猶如一盤散沙,難以籌集資源以維護或改善樓宇嘅安全設施。本來民政事務總署有責任去推動相關嘅工作,不過負責聯繫業主嘅大廈管理組,有限嘅人手根本無法應付全港數以千計嘅三無大廈,民政事務總署署長謝小華應該要增撥資源喇,好似日前油麻地舊樓火警嘅意外,一宗都嫌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