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被指在多次擺街站時涉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涉及共3宗案件,並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共14項控罪。該3案件昨天一併在區院提訊。控方指,案件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應據《港區國安法》的條例,由指定的法官處理。
惟辯方則反駁稱,譚被控的罪行並不屬《港區國安法》下的罪行。法官認為有關法例訂立不久,希望雙方準備書面陳詞,協助法庭了解,遂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編號:DCCC 927-9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