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議員許智峯早前就去年反修例期間的西灣河警長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提出私人檢控,原獲法庭批出傳票,惟律政司介入要求撤銷兩案的私人檢控,並獲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批准。許昨日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介入及撤控違憲,及剝奪市民具私人檢控的權利及原意。
許智峯指,今次就兩案提出司法覆核,是因為律政司的介入及撤控不合理,所提的證據亦不公開及黑箱作業,違反私人檢控的原意,即公民抗衡政權的不作為或偏頗,故應屬違憲,故他入稟要求法院宣布律政司介入的決定是違法及違憲,並撤銷該決定。
被問及對法庭接納司法覆核的機會有多大,許表示,私人檢控被律政司撤控再上訴未有先例,所以很難說。代表律師楊浩然指,律政司起初不就案件提出檢控,直至有人提出私人檢控時又插手撤銷案件,情況特別,故必須法庭介入,亦相信法庭介入機會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