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議員李志宏昨早被捕,他在社交平台發文指被警方上門拘捕,相信與今年5月24日港島區遊行有關。李志宏其後透過社交平台表示已獲准保釋,控罪為當日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他將於下周一(23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5月24日下午約5時,一名25歲男子在灣仔鵝頸橋底作出喧嘩及擾亂秩序行為,使群眾起哄。警員隨即拘捕他,他其後拒絕保釋候查,獲暫時釋放。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昨日在沙田區再拘捕他,及控以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李志宏當日被捕前一直掛上區議員證件,向警察表明以區議員身份在場監察警方行動。其後他和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一同被捕,李被綁上索帶及押上警車,被控以「非法集結」罪。兩人在警署遭扣留後拒絕警方保釋條件後獲釋。
網民當日發起反對訂立《港區國安法》和《國歌法》遊行,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至灣仔修頓球場,示威者曾佔據銅鑼灣和灣仔一帶的道路,並放火燃燒雜物,又向警方防線投擲雨傘等物件,有傳媒聯絡隊人員的頭盔被磚塊擊中受傷,警方曾出動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以及多次施放胡椒噴劑及催淚彈驅散示威者,共拘捕193人,近30人未成年,最小年僅12歲,涉及暴動、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
另外,泛民主派和民陣原計劃於7月1日在港島區舉辦遊行,但遭警方反對,防暴警員當晚6時許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驅散市民,李志宏、趙柱幫、石威廉等7名沙田區議員亦涉嫌非法集結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