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近期數次「放生」涉及動物虐待案的疑兇,即使證據確鑿仍選擇不起訴,導致近期虐待動物案頻生。繼日前天水圍唐狗被殺、花貓被殺後身首異處,前天又新增一宗慘劇。西貢一隻年約14歲的斑點狗,疑因主人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身體已「皮包骨」無法正常走動,求生找食物期間闖入鄰居地方被發現。義工將牠救起,以「虐待動物」報警及告知愛護動物協會。有關注動物議題的立法會議員擔心,近日接二連三發生事件,會惹來倣效,批評現時法例「古舊」,促請政府訂立動物福利法補漏。
動物義工Catherine指前日收到求助,在西貢井欄樹炭山村,有一隻名為Oreo的老斑點狗疑被人長期疏忽照顧,鄰居向她報稱近日聽到有狗吠聲音,然後斑點狗越過自己鐵欄闖入別人的地方,疑因太肚餓在四周尋找食物和水。斑點狗被發現時瘦骨嶙峋,接近「皮包骨」,身體極為虛弱,甚至無法抬頭與正常走動,又出現缺水情況。斑點狗其後被帶往獸醫診所,發現身上裝有晶片,義工隨即聯絡其主人,但對方竟聲稱自己每日有餵飼兩次,獸醫則指說法無稽。Catherine已報警,斑點狗現時被送往愛協,但有指若主人未被落案起訴,仍有機會可把斑點狗接回。
一向關注動物權益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表示,自己在過去10年間一直關注議題,但「未見過咁嘅現象」,他憂慮現時的社會風氣,施虐者覺得虐待動物沒有後果,會惹來倣效。雖然現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無論是野生或已被馴養,都屬違法和可處懲罰,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20萬港元。但鄺形容法例「古舊」,過往最高被判罰者只是監禁1年,「漏洞很大」,認為有必要立即制訂動物福利法,或提高刑罰至監禁10年才起阻嚇作用。有關動物福利法案已於去年進行公眾諮詢,現時應進入提交立法會審議程序,但仍未審議。
愛協發言人回覆指,前日接獲市民及警方通知,指於西貢發現一隻身形瘦弱的斑點狗。督察到場後將斑點狗帶回愛協灣仔總部,交由獸醫檢查、治理及暫為照顧。由於警方仍在調查案件,協會暫不便作出其他評論。
警方發言人回覆指,前日下午接報,在西貢炭山村發現一隻狗懷疑被不恰當對待。經初步調查,拘捕一名38歲姓徐男狗主,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現正跟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發言人又指,今年首6個月接獲34宗殘酷對待動物案件,20人被捕,5人被檢控,4人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