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租管倡8招保基層

本港公屋供應不足,不少基層家庭被迫瑟縮在衞生環境惡劣、租金昂貴的劏房,港府早前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研究租務管制可行性。由多個團體組成的全港劏房居民大聯盟昨公布首份民間租管方案,提出8項建議,包括劏房定義涵蓋所有不適切房屋、以「應課差餉租值」作基準訂立起始租金、租金以5%為上限按通脹調整、並設立執法部門監管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等,促請當局盡快落實有關時間表,並承諾在本屆政府任期結束前推出租管,保障基層權益。

大聯盟認為,現時劏房類型五花八門,租管的規管對象應以涵蓋廣闊為原則,包括分間樓宇單位、天台屋、床位、板間房、工廈劏房及寮屋等,以保障所有居於不適切房屋的租戶。而且現時大多劏房設施簡陋,單位面積細小及環境惡劣,租金卻高昂,呎租甚至堪比新建的私人住宅單位。大聯盟建議應訂立新約及續約的起始租金,避免業主牟取暴利。

促設立標準租約 釐清權責

針對業主加租幅度,大聯盟表示疫情下經濟轉差,惟劏房租金不跌反升,加幅更高達約10%,建議租金調整幅度按通脹調整,以5%為上限;通縮時則必須凍租。有劏房戶反映香港欠缺劃一租約,有人甚至只達成口頭協議,未有簽訂書面租約,業主及租戶權責不清,一旦設施損壞,業主未必願意支付維修費用,建議港府落實標準租約,設立為期9年的優先續租權,並設兩個月的搬遷及調整租金通知期。

曾居於葵涌板間房的梁先生指,租金於一年多由1,800元大幅增至2,600元,加幅高達44%,難以負擔,其後更遭業主擅自闖入並搬出其私人物品,被迫於公園露宿數天。梁現居於深水埗一個劏房,期望當局可盡快落實租管。

任由迫遷 劏房戶嘆無人權

一家三口居於荃灣一間40平方呎板間房的蔡先生指出,其廚廁設備由業主提供,惟兩年前熱水爐漏電,業主卻堅拒維修或更換,只能與其他6名共用設備的租戶分攤約6,000元的維修費,財政壓力大增,認為劏房戶「一啲人權都無」,因業主隨時可大幅上調租金迫遷。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召集人鄧寶山批評,基層租務市場「無王管」,令劏房租戶長年被剝削,認為民間贊同推行租管聲音清晰,惟港府對此立場較為保留,加上有關工作小組欠缺租戶代表,亦未能掌握基層困境,擔心小組最終若建議延後租管會令市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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