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食署聯合行動 巡102食肆 檢控6負責人

【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食物環境衞生署前日(14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加強巡查大埔、旺角及慈雲山的餐飲場所,共巡查102間食肆,作出25次口頭警告,並檢控4名涉嫌餐桌之間距離未符合規定的食肆負責人;並有兩名食肆負責人因擴展持牌其食肆的經營範圍,而觸犯《食物業規例》而被檢控;另有兩人在食肆內違戴口罩令遭票控。

今起食肆最多4人一枱

署方呼籲食肆經營者及從業員,以及市民在光顧食肆時,須嚴格遵從防疫規例的規定。署方又提醒,今起酒吧每枱上限將收緊至2人,食肆則最多4人一枱,會繼續在各區加強巡查,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確保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市民嚴格遵從相關規例,亦會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傳播風險。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的規定及限制,違反規定及限制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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