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小交響樂團前首席小提琴手黃衛明,於2016年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通波仔」手術約5日後暈倒,搶救後雖回復心跳,但仍一直昏迷,轉送公立醫院逾半個月後離世。死因庭昨裁定他死於自然。死因裁判官指無證據顯示「通波仔」手術出現問題,但認為操刀醫生在手術後沒有通知院方便離港的做法欠妥。
死因裁判官指,雖然院方施行「通波仔」手術時,沒使用血管內超聲波技術,無法得到最全面的數據或資料,但這不代表手術不成功。根據手術片段,醫生放置支架後,病人的血流量確有改善,故認為導致暈倒及心臟停頓的原因,是惡性心率不正,與心臟手術無關。由於黃衛明在入院時健康狀況已欠佳,而惡性心率不正隨時可以發生,即使醫療介入亦不能阻止,故裁定他死於自然,死因是缺血性心臟病、缺氧性腦損傷及肺炎。
心臟科醫生梁國輝為黃施行「通波仔」手術兩日後離港,主診醫生及院方都不知情。死因裁判官指情況並不妥善,若梁有在手術後每日巡視,或能察覺病人的狀況,即使他有須離港,亦應通知院方讓其他心臟專科醫生接手。死因裁判官建議聖德肋撒醫院建立機制,改善臨床交接情況。案件編號:CCDI-52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