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副教授張祺忠殺妻案,張昨天繼續在高院續自辯,講述殺妻經過。按他在法庭憶述,他案發當晚與死者就女兒的事吵架,死者不但罵他無用,更將他蹬下床。他原本想拿拖鞋便走,卻摸到電線,當時想着:「你咁多嘢講吖嗱」,便拿着電線再上床,死者還問:「我叫你走,返上來做乜?」他便從後箍死者的頸,之後失去記憶,到他恢復記憶時,死者已「耷低身無晒力」。
56歲被告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張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
張表示,他的女兒於案發當晚不滿死者多日來不去清理被兒子塗上朱古力醬的坐廁,發脾氣向死者擲東西,從房間拖死者到廁所要她清潔,更離家出走。當晚死者責備張「咩都唔理」,又揶揄張:「無我你邊有咁多間屋?」死者又說:「無我點買到樓?靠你揸兜都得啦!」死者其後蹬張下床。
張聲稱,他當時本來打算拿拖鞋到客房睡覺,卻摸到地上電線,並用電線箍坐在床上的死者。他強調沒有之後的記憶,當發現死者「無晒氣」後,看見電線已打結,他想解亦解不開。張坦言因殺了人非常驚慌,還感到「無地自容」,不想他人知道,遂將死者屍體藏於一個行李篋內,當時已是凌晨兩時許,之後他「醒吓瞓吓咁」,直至天亮。
張又指,他過往因工作忙碌,常惹死者不滿,兩人因此時有拗撬,期間死者會時常指摘他「廢」及「唔識做嘢」,他通常會避開死者,或叫死者「出少句聲」。死者也會責備他稱「食屎啦你」,甚至罵他「×街」,即使子女在場亦不例外,令他感到非常侮辱。
張強調從未對家人使用暴力,但承認自己容易「忟憎」,並舉例指2014年「佔中」期間,他是大學教師聯會副主席,他當時正用電話草擬協會的聯合聲明,死者卻叫他不要理會那件事,他因此「發火」,將無線電話連插座丟出窗外。
對於警方在其家中搜到的借據,張表示死者於2018年2月開始,便說他應將每月10萬元的工資分一半給她,並要求一次取回過去逾10年的工資,因此要他開一張670萬元支票作證明,但死者明知該支票不能兌現。當日因支票簿在辦公室,張不能即時開票,死者便發怒,要張寫欠單,並加上「如不即日還款,下個月便須還款770萬(元)」的字眼。
張明言死者的要求不合理,但他仍會照做。張又透露多年間與死者共用了逾3,400萬元購入5個物業,但銀行戶口現金只有約50萬元,逾100萬元的支票根本不能兌現。案件編號:HCCC 2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