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8月6日旺角發生反修例衝突期間,一名自稱做過寧夏省政協的六旬漢,涉嫌當街向示威者揮舞鐵鋤頭,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原定於本周二(3日)結案陳詞,但被告不知所終,法庭把案押後至昨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惟被告仍然沒有到法庭,他的代表律師及家人亦無法與他聯絡,裁判官遂頒拘捕令,下令將被告緝捕歸案。
63歲被告朱木源,報稱退休人士。據悉他有在內地從事房地產生意。朱被控於2019年8月6日,在通菜街近水渠道一帶行人路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把鐵鋤頭。
目擊事件的市民早前在庭上供稱,被告當日曾兩度向着他人舉起鋤頭,人們慌忙逃跑。據控方早前呈堂新聞片段顯示,被告曾向在場記者自稱「做過政協,寧夏省」、「我哋香港繁榮社會嚟o架,我60幾歲,我流血,佢死呀!」被告拿鋤頭擊地後,把鋤頭放回車上,之後駕車離去。案件編號:WKCC 14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