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王德揚涉未有採取適當行動,阻止《頭條日報》在一篇報道中使用不恰當的「植髮醫生」名銜,作業務宣傳及處方過期藥物予女病人,被控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裁定王罪成,王在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1個月,緩刑1年,並收警告信。
案情指出,2015年10月10日,《頭條日報》刊載「擁有11年經驗的植髮外科醫生王德揚」、「首個智能無痕植髮(FUE)系統」、「智能機械植髮無疤效率增」,以及相關照片。5日後,該報澄清,王的名銜應為「植髮醫生」。醫委會指報道涉業務宣傳,沒有指出相關治療的弊處,表達方式欠持平。而且,「植髮」並非醫委會認可的專科,該名銜有誤導性,使大眾相信王有相關資歷、經驗、技術,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
另外,王涉於2016年5月13日處方100毫克、過期兩個月的伊曲康唑(Itraconazole Capsules)予病人梁曉瑩(音譯)。醫委會表示過期藥物的藥效及安全性未必會驟降,但已不受保證,也對病人造成心理負擔。
王承認所有指控,求情說他2012出生的兒子患有自閉症,他為了騰出時間照顧兒子,減少到診所應診,從事植髮工作。他當時接受傳媒訪問,但沒有機會檢視文稿。他發現問題時,已立刻透過公關要求澄清,惟他沒有機會檢視聲明,名銜再次出錯。
就處方過期藥物,王承認大意犯錯,當時護士誤派過期藥物,但他趕着照顧兒子,沒有檢查藥物有效期。他得知出錯後,即時通知病人到診所換藥,並關閉診所。他現專注照顧兒子,兼職植髮工作,並保證派藥前會親自檢查。醫委會裁定王專業失德,考慮到王無前科,並承認指控,判他在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緩刑12個月,並就處方過期藥物發出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