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制度改革根除問題

香港今日之亂,香港的經濟民生和社會各方面的滑坡、困頓、衰退,都和現行的制度、結構直接相關,不在這方面動手術、做調整、施改革,香港的沉淪是不可逆轉的。切莫以為有了《港區國安法》,香港亂的問題就能解決;中央推出了粵港澳大灣區計劃,香港就可以自覺自願的融入國家發展。

香港在行政、立法、司法方面的制度設計,結構關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並不能在「相互制衡」中治理好香港,積極發展。因為三者的內在問題都和「一國」、「中央」有扞格、有矛盾;它們還會在「相互制衡」中「比」着如何與一國和中央相抗衡,並充分利用這種「結構關聯」強化兩制與一國的對抗或隔絕,且美其名曰「維護香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而香港「三權」制度的土壤是英國殖民統治百多年,冷戰數十年的反共、抗共、崇洋媚外的意識形態和政治文化,滋生了逢中必反的反對派,他們在「三權」制度保護下如魚得水,讓制度、結構、社會運動、反對派的發展壯大相互呼應。這個過程令香港動亂不止,全面沉淪。

對於這樣的局面和問題,中央提出「全面管治權」予以改善和解決,可見中央清楚香港的「三權」制度和反中亂港勢力的搗亂破壞威脅着香港特區的管治權,威脅着「一國兩制」。然而問題在於,中央敢不敢全面觸動和改革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制度,解決箇中的嚴重問題?只有制度改善了、革新了,才能治標治本,步入正軌,跟上時代,振興發展。

「三權」整頓和改革,相對較易的是行政領域,主要是行政長官、管治團隊的挑選、監察指導和紀律方面,中央要進一步在制度上形成掌控,管治團隊的人事來源不局限於現有狀況,也即「港人治港」的標準要放寬,要讓內地精英加入治港行列;香港公務員隊伍要建「國家檔案」,要「國家觀念」和「效忠意識」先行,要明確香港公務員不存在甚麼「政治中立」,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必須堅守政治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