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公廁內拍攝拘捕行動 網媒記者被檢控

【本報訊】今年5月10日母親節當天,本港多區發生警民衝突,其中在旺角,大批示威者晚上以雜物堵路及縱火,警方共拘捕236人,包括網媒《娛賓》一名女記者,她其後拒保暫獲釋放。《娛賓》指該女記者昨日早上約8時被警方上門再拘捕,懷疑與她5月10日晚上被捕的事件有關。警方表示,該女子被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將於本月9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時無視警員警告

警方拘捕一名26歲姓何本地女子,懷疑她在旺角洗衣街一公廁內拍照,人員曾警告要她停止惟遭拒。警方發言人表示,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在荃灣區拘捕該名女子及作出檢控,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跟進。

大批示威者於當晚在旺角一帶集結,並以雜物堵路及縱火,警方共拘捕236人。其中兩名女被捕人要求如廁,人員遂將她們帶至旺角洗衣街一公廁。過程中,一名26歲本地女子懷疑於該廁所內拍攝有關拘捕行動,人員遂警告該女子停止被拒,遂使用適當武力將其制服,期間曾一度使用胡椒噴劑。該女子最終被捕,其相機亦被檢取作為案件證物。

警籲記者遵相關法例

該女記者早前曾向傳媒指,當晚因生理需要而到該女廁,其後發現公廁內有多名防暴警員正為兩名女生綁上索帶,隨即舉機拍攝,但被警員上前奪走其相機及指她犯法。警方表示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惟警方必須呼籲記者進行採訪期間應聽從警務人員的指示及遵守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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