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隔山買牛

自從英國宣布放寬BNO護照持有人在英國居留的限制,可以居留5年後申請正式入籍,香港反應最熱烈的是房地產代理商,報章立即充斥英國賣樓廣告,其中最多是倫敦,跟着是曼徹斯特,連牛津、劍橋也有新樓盤推出,對準香港市場,有些還是賣樓花。

這些樓盤看來對香港買家甚具吸引力,倫敦兩房單位才30幾萬英鎊,約300多萬港元,曼徹斯特有上車盤定價17萬英鎊起,折算不到200萬港元,怪不得那些在香港見慣500呎兩房單位動輒七、八百萬甚至千萬港元的港人,覺得英國房子特別廉宜。不少房地產代理商還在商場辦展覽,展出樓盤模型照片,也有辦講座,教買家英國揀樓秘訣,其實也是推銷樓房。

有朋友連那些城市還未去過,便打算先買樓,準備日後遷居有落腳之所,還把那些房地產廣告的宣傳照片拿來與我分享,問風景是否絕佳,用料是否高檔?對朋友提出的這類問題,我一向拒絕作答。我對這些城市不熟悉,也不清楚房地產所在位置在城中哪個地區、附近的公共設施、社區環境,當然也不了解房子使用何種物料修建,胡亂作答似乎不負責任。如果連累朋友買錯房子,豈不是罪大惡極?

我去過倫敦及部分其他英國城市多次,但不覺得認識很深,去旅遊公幹,要求與移民定居完全不同。例如作為短暫逗留的過客,我們首選是交通方便,附近多夜間娛樂場所如劇院、餐廳,旅遊人士希望住處附近旅遊點集中,博物館輕易可達。但如果有意定居,我們會考慮居所是否接近工作地點、來往交通是否方便;社區是否寧靜、鄰居是否友善;有孩子的人會有興趣了解區內學校、託兒所和幼稚園,是否適宜子女成長;居住社區要遠離罪案黑點,沒有童黨三五成群,沒有毒品拆家在社區附近活動。這些定居的考慮因素,旅遊或公幹人士不會留意。

可能我比一般香港人保守,覺得對目標城市沒有認識,單憑推銷人員說幾句,便隔山買牛式下決定購買房子是輕率從事,隨時可能損失慘重,實非智者所為。按常識,我們這些手頭資金有限的小市民要去一個城市一個社區置業,怎可能不親自前往,住它一年半載,在當地生活一段時間,多結交當地朋友,經過親身體驗,深入了解後才下決定?當地房價比香港便宜並非下購買決定的好理由,萬一發現購買錯誤,是否能夠輕易脫身、預計損失多少也要清楚估算。買賣樓房考慮的最重要因素是location,位置是第一要素,決定房子投資是否合理適當、他日再出售能否保值,這絕非隔山買牛能夠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