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賭王長房何超賢准延交誓章

賭王何鴻燊與元配黎婉華所生的女兒何超雄,於今年5月入稟高院,向身為家族信託受託人的姊姊何超賢索取信託契約、帳目和財產清單等文件。案件昨天在高院提訊。何超賢原定須於4個月前呈交誓章,就何超雄的要求作出回應,但至今仍未呈交。何超賢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延長呈交誓章期限,指她早前要處理何鴻燊喪禮和要更換代表律師團隊,無法如期呈交,結果獲聆案官批准在6個星期內呈交。

本案被告何超賢的律師昨天向聆案官表示,原告何超雄索取的文件範圍廣泛,而且涉及年期久遠,被告要在短時間內集齊存在困難,而且被告作為受託人,除要對原告負責外,也對其他信託受益人負有保密責任,因此被告在取得文件後需要逐份細閱,以檢視是否需要將不涉原告利益的機密資料刪除。

稱需處理父親喪禮 影響進度

另外,被告律師又指,在原告興訟後,被告曾聘用資深大律師團隊索取法律意見,但到今年10月初,團隊發現他們存在利益衝突問題,不能再為被告服務,被告需要臨時轉換另一批律師,當中包括資深大律師,再加上原告於今年5月中旬興訟後不久,她們的父親何鴻燊於同月月底病逝,被告亦要花時間處理父親喪禮之安排。上述這些因素都令被告未能依原定限期向原告和法庭呈交回應誓章,故請求聆案官准許被告在28天後呈交誓章。

原告對被告申請延期沒有提出異議,但指被告身為信託受託人,不論有沒有訴訟,都有責任妥善保存所有信託文件。此外,按原告興訟時間計算,被告原本應在7月呈交誓章,延期至昨天應該已有充裕時間準備。原告的律師因此請求聆案官同時頒令,表明今次是最後一次延期。

官給予最後機會 限期12‧16

聆案官在考慮與訟雙方的陳詞後,同意今次應該是被告呈交有關誓章的最後機會,並決定額外給予被告14天時間,即延期共42天,把今年12月16日定為呈交回應誓章的最後限期。如被告於當日仍未能呈交誓章,將會被視作對原告指控不作回應。案件編號:HCMP 5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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