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政府就流浪動物的配套不足,不少愛護動物人士會自發設立收容中心,照顧無家可歸的動物。本報早前接獲義工求助,指新界一間動物收容中心收到規劃署通知,指其租用地段違例發展,並諸多刁難,先後要求作出多項改動,但指仍未符合要求,最終向該中心發出法庭傳票作出檢控,法庭判罰逾23萬元。大額罰款令數名義工感到十分徬徨,直言若無法繳付罰款,或須關閉中心將約200隻貓狗轉交漁護署,面臨人道毀滅危機,義工哭訴:「點解政府要做到好似逼我哋放棄咁!」有議員批評政府政策僵化,如同推200條生命落火坑。
涉事地段位於新界打鼓嶺坪輋路第82約地段1341號(部分),1342號餘段(部分)及補租地段T14號,地段租用人涉嫌違例發展,沒按規定恢復土地原狀和重新種植植被。在去年11月接管坪輋「動物義工‧貓狗之家」的義工何先生表示,他們在簽署土地租用合約時,始知道該土地屬私人農地,但擔心動物無人照顧,故決定「攬上身」,動用10多萬港元,依照規劃署職員在電話中的指示,把大部分中心內的石屎地剷起,並種上植被,只留下部分的水泥地讓生病的貓狗居住,並有小部分室內環境供貓狗遮風擋雨。
何表示,但在工程完成後,規劃署又向他們表示植被的面積不足,須把絕大部分石屎地剷起,並向他們發出法庭傳票。然而,若把絕大部分石屎地鏟起,貓狗們根本難以在該中心繼續生活,有義工批評當局「彈弓手」,斥「如果佢(政府)一早同我哋講,我哋會諗點搬,根本唔會使10幾萬整咁多嘢!」法庭前日就案件頒下付款通知書,義工們需在兩星期內繳交罰款,否則或須關閉中心。何無奈表示:「如果去到最後一步,可能都只可以停咗個中心,將佢哋(貓狗)交畀漁護署,到時真係唔知佢哋會點,可能會被人道毀滅。」何稱,若成功在兩星期內繳付罰款,義工們計劃向城規會及規劃署申請更改土地用途,希望可以正式把該地用作動物收容中心。
議員陳克勤稱,事件對動物義工的打擊非常大,認為港府在處理時應有更多酌情權,因違規使用農地的問題在新界地區並不罕見,有些甚至用作牟利。因此政府在執法時,應先處理違例作牟利、構成危險、及對社區有影響的組織,而非針對非牟利動物義工。
規劃署回應指,該署於2018年11月接獲該地盤違反土地用途的投訴,調查後發現該地盤劃為「農業」地帶,曾進行填土工程,而該工程並不是大綱圖上准許的用途,也沒有獲得城市規劃委員會所發出的規劃許可。另於去年8月19日,規劃署向該地盤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工程,其後在同年9月3日,規劃署向該地盤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由於該地盤仍未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辦理,因此該署根據條例提出檢控。沙田裁判法院於前日向該土地擁有人判處罰款;如場地負責人有意使用該地盤作動物寄養所,須先獲得城規會發出許可,規劃署會提供相關協助。記者高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