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遊樂健體設施 房署維修拖逾半年

【本報訊】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普遍日久失修,未能滿足市民需求。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房屋署未有為部分維修程序設定合理時限,致有遊樂場設施損壞逾30日,檢查人員才要求承辦商跟進。在涉及已拆售物業屋邨中,房署收到承辦商的維修建議後,須徵詢各持份者意見,往往需時長達數月,導致有設施損壞逾半年仍未維修,情況不如理想。

部分程序無設合理期限

屋邨設有逾5,000個遊樂及健體設施,申訴專員趙慧賢說,屋邨管理人員雖然每日巡查設施,但房署無就部分維修程序設立時限,有個案更被發現損壞逾月,承辦商才得悉要跟進。趙又舉例,不時有遊樂場橡膠地墊老化和損壞,情況明顯並非一朝一夕,質疑個別房署前線人員無適時報告及跟進。如前線人員未能準確辨識設施的安全隱患,會直接影響維修成效,甚至對居民構成安全風險。

55%簡單工程逾期完成

至於承辦商的維修工作亦有所延誤,去年共有38宗簡單工程,維修時限應在28日內,惟當中有高達21宗逾期完成,佔總數高達55%。有個別承辦商分別延誤49日才完工,但房署在問題發生後5個月,才表達關注。另有個案延誤64日,房署以承辦商負責工程數量少為由,僅向其收取違約金,不考慮警告或除名。公署建議房署為個別維修程序設定合理期限,並加強監察維修過程和監管承辦商。

議員柯創盛批評房署維修欠缺效率,促請房署吸取教訓,與時並進為相關維修程序制訂期限,藉此提升透明度,讓市民可參與監察。房署表示正檢視工作流程和指引,務求提升保養和維修屋邨遊樂和健體設施的效率,縮短維修時間。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