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女病人委託律師入稟區院提出罕見的侵權索償訴訟,聲稱她於兩年前是一名男醫生的病人期間,與他有性接觸,之後懷有他的骨肉。她現指控該醫生疏忽或違反契約,並使她因此蒙受損失,要求該醫生賠償損失,惟入稟狀未有列出索償金額。根據現時規定,區院有權處理涉及合約、準合約或侵權等申索,而所涉及的款額必須多於七萬五千元,但不得超過三百萬元。
原告女子姓李,被告是普通科醫生鄧文量。入稟狀指稱,原告約於一八年三月與被告有性接觸,她之後懷了他的孩子,而原告和被告有性接觸期間,他們是病人與醫生的關係。案件編號:DCCJ 56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