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立法會會期於七月結束,垃圾徵費、禁止電子煙等四條草案的法案委員會隨即中止審議工作。但隨着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立法會秘書處尋日建議有關交付內務委員會(內會)處理嘅條例草案,可在今年度會期繼續獲得處理,意味住將於新一個立法年度重啟審議,而內會今日亦將自行決定,是否繼續處理四條草案。但其實過去禁電子煙及垃圾徵費草案等都備受爭議,喺建制派議員意見分歧下一直無法完成審議,今次若最終得以「翻叮」,又能否喺未來一年之內完成審議,還是最終都係「難產」,勞師動眾但又徒勞無功?
四個法案委員會包括垃圾徵費嘅《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禁止電子煙嘅《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及《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但事實上,垃圾徵費及禁電子煙嘅草案過去均備受爭議,兩者經歷多次會議後,於今年六月因立法會會期完結而被迫中止審議。
以醞釀逾十五年嘅垃圾徵費為例,拖延審議至今仍未完成,環境局過去被轟不按實際情況強推垃圾徵費,局長黃錦星更成為眾矢之的,曾有議員狠批黃呢幾年負責推動垃圾徵費,但就淨係去立法會開過一次會,鬧爆黃白(豆)人工;又有議員話佢冇充分吸納議員意見作出修改,對法案感到不滿。近日更有不少環保團體,向立法會垃圾徵費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馬逢國發聯署信,要求重啟草案委員會。馬逢國則表示,是否重啟審議嘅主導權喺政府及內會手上咁話。
至於禁止電子煙草案同樣係爭拗不斷,以往法案委員會審議時議員都各持己見,搞到審議工作幾無寸進,就算開咗近十次會議亦告無疾而終,唔少議員對負責有關法案嘅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頗有意見。
據了解,如果四條草案能夠翻生,需要由零開始,重組法案委員會去審議,屆時要由報名加入、選舉主席到逐條審議等由頭嚟一次。不過,重組法案委員會門檻不高,只要有議員要求成立法案委員會,再有三名議員加入就得。但就算呢啲法案復活,都仍然存在好大爭議,能否做到仍屬未知之數。
除此之外,本年度立法議程亦已出爐,政府計劃向立法會提交二十條條例草案,其中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佔最多,共有五條,其次分別為運輸及房屋局和勞工及福利局,各佔四條和三條。值得注意嘅係,由保安局負責嘅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入境條例》(第115章)亦是名單之一,藉此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審核程序;另外政府就窺淫罪立法,遭人批評拖延十多年,今次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條文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亦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