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斷指警長:被告想扯斷我隻手指

【本報訊】法律行政人員於去年七月十四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期間,咬斷一名偵緝警長無名指末端案昨天在區院續審。涉事警長梁啟業出庭作供,指警方當晚被投擲雨傘及不知名粉末等物,有警員在商場中庭位置遇襲,他協助同袍拘捕被告期間還遇到激烈反抗,當他嘗試控制及固定被告頭部期間,感到手指劇痛,看見被告咬住他的手指。梁形容被告當時「想扯斷我隻手指咁」,他要求被告鬆口放開其手指不果,在縮手後已發現手指被咬斷,他其後在廣場一店舖外找回自己的斷指。

永久創傷 觸覺大不如前

梁又表示,他的手指有永久創傷,現時康復程度約六至七成,在溫度、觸碰物件方面的感覺較其他手指差,「輕微觸碰係感覺唔到摸到嘢嘅」,每天間中感到刺痛,需要不時按摩,及不能長時間用力,手指力度亦不如以前,手指康復程度至今年五月已「無乜進步」。

二十三歲被告杜啟華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等三罪,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DCCC 77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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