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期延長一年並於昨日舉行首次會議,及恢復二讀辯論《二○一九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當中以《高等法院條例》的修訂最受關注,司法機構建議修訂上訴庭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一般三名法官改由兩名法官處理,以加快處理部分案件,包括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案,建制派及法律界均支持修訂。惟被外界炮轟為「避政司司長」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因隨特首到深圳出席活動而缺席半日會議,未能即時親身解說有關修例,惹來議員不滿。
議員謝偉銓則認為,本港近年受假難民問題困擾,不少東南亞和中東等地的人士看準香港重視人權和法治,以合法或非法途徑來港申請聲請,但當中有部分人並非受政治迫害,來港後或參與違法活動影響治安,認為修例可加快處理免遣返聲請案件。身為律師的議員周浩鼎認為,今次修例可靈活地調動人手處理相關的上訴案件,速度有望加快,並有效處理積壓的個案。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指出,近年有關免遣返聲請的案件所佔的比例相當高,司法機構亦須調配人手處理,若條例草案獲通過可減輕司法人員工作量,但她形容這只是「皮毛」的改革,始終未能應付大量積壓案件,包括與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有關的案件。議員葉劉淑儀則指,有關修例是三權合作的好例子,三個部門互相合作、協調。
議員葛珮帆表示,若港府對假難民仁慈,就對真正的難民及港人不公義,又指過去七年政府用於免遣返聲請的公帑超過六十億元,而今個財政年度亦花約十二億元,認為絕對要加快處理程序;她又建議成立特別法庭,專門處理個案解決問題。
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質疑法庭大量案件累積,是否因律政司與刑事檢控專員在刑事檢控方面,未有制訂既定政策處理。他又批評鄭若驊早上缺席會議前往內地,對此感到遺憾。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目前由三名法官減至兩名法官處理上訴庭部分案件,原則上的確可以騰出一名法官人手,有助加開法庭審理案件,從而加快處理包括大量積壓的免遣返聲請等司法覆核案件的速度。
條例草案屬綜合條例草案,涵蓋多條條例的修訂,包括《高等法院條例》、《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等修訂。當中《高等法院條例》提出,司法機構近年民事案件數量急升,當中以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案為甚,並對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的工作量帶來巨大壓力,因而提出減少組成上訴庭開庭的法官人數的建議。而當兩名法官的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決定時,亦可按現行機制申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