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上周五將《二○二○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法定產假將於十二月十一日起由十周延至十四周,合資格女性僱員每月最多可獲八萬元產假補貼,勞工顧問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補貼發還機制。有委員會後透露,負責有關計劃的發還產假薪酬籌備辦事處已展開外判招標工程,料今年內有結果,預計明年二月可投入服務,最快三月可處理發還申領。
法定產假增至十四周後,法定產假薪酬維持按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每名僱員上限八萬元,相當於該名女性僱員月薪最高約十萬元。合資格女性僱員在十二月十一日或以後生產,始可享有「前四後十」的產假及薪酬。僱主須先支付新增四周產假的薪酬,再向政府申領發還,勞工處決定外判相關工作,希望將設立發還機制的時間縮短,估計下年三月開始發還申領。勞工顧問委員會勞工代表鄧家彪表示,法定產假延長惠及全港在職女性,包括在港外傭,展示平等機會原則及精神,又指勞福局有責任制訂具前瞻性的支援措施,為照顧者提供更多的社會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