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十二人蛇

十二名港人涉潛逃台灣被內地海警拘捕一事,因香港警方再逮捕幕後協助十二人偷渡的九名疑犯,披露了更多消息,整件事大概可以勾畫出一個簡單圖像。

十二人蛇因涉不同罪行被檢控,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在鬧市樓宇單位內私設汽油彈工場、私藏槍械武器、在新界秘密設製造炸彈的火藥工場。各人背景各異,有在職青年,有大學生、中學生,根據初時傳媒報道,應該是互不認識的,所以偷渡消息初傳出時,市民會覺得奇怪,這樣不同背景、不同年齡的人如何組織起來一齊偷渡呢?

現今連結九個協助疑犯的背景,應可總結幾點:十二偷渡客應是前線黑暴,之前有傳媒指是「屠龍小隊」成員,應有一定根據,不然不會牽連到汽油彈工場、槍械武器和炸藥。至於策劃和協助偷渡的疑犯,有激進組織成員,有議員前助理,有曾經參選者,並非互不認識、偶然組合。因組織策劃這次偷渡並不簡單,要幾十萬元買快艇,也要從偷渡者中挑選合適人選,訓練駕駛快艇技術。

香港往台灣行程不短,一般漁船航行時間約十多二十小時。問題是船程風高浪急,大飛是小型快艇,恐怕捱不住風浪,隨時翻沉,而且船艇在大海中拋得厲害,一般人未必捱得住,也隨時可能被拋到海裏,慘遭沒頂。故有熟悉這條海路的船家透露,他們應該是打算從香港乘大飛去東沙群島部分由台灣控制的島礁,再轉乘漁船前往高雄。不過,他們離開香港水域便需經過內地管理的海域,這次便是在這一帶被捕獲的。

十二偷渡客既然第一目的地是東沙群島,轉交台灣漁船接載,費用應超過在香港購買大飛離港直赴高雄。有傳媒指今次的幕後金主是活躍台灣和香港的商人,共籌集一百八十萬港元,已包括香港上船前的集合躲藏和交通運送、十二人在高雄上岸後的藏身地和生活費用,平均每人十五萬元,比起早前有傳要每人四十萬元,算是便宜得多了。

反對派盛傳這次十二人蛇偷渡被捕獲事件是香港警方跟內地海警合作的結果,而且公然去找飛行服務隊抗議。我覺得不能排除這個推論,因為離開香港水域後南海這一帶海面一向繁忙,甚多漁船貨船來往,除非有認定目標,海警很少截停船隻搜查,所以不少消息都認為內地海警是收到線報。至於香港警方逮捕涉嫌協助偷渡的九人,看來情報非常準確,連大飛的船主、買賣船隻的單據、現金五十萬元、偷渡客集中躲藏的地點也找出,說不定是根據十二偷渡客在內地扣押期間的口供得來。照此推算,黑暴之間更多秘密和人事關係,警方也應掌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