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聘傳譯欠標準 申訴署主動調查

【本報訊】政府多個部門一直有提供外語傳譯,為不同種族人士提供適切服務。申訴專員公署昨指政府現時未有整合可供聘用的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員的資料,亦沒有對傳譯員的資歷要求制訂劃一標準,令各部門在採購傳譯服務時浪費不少時間和資源,申訴專員趙慧賢決定就此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當局外聘傳譯服務的安排是否有可改善之處。

申訴署指現時政策局、部門及相關機構可按其運作需要及情況,各自聘用合適的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服務。公署初步調查發現,以往不少執法部門尋找傳譯員時,都會參考司法機構的兼職法庭傳譯員登記名單,惟司法機構政務處前年八月起,停止向外提供相關名單。

部門各自尋找 耗時浪費資源

公署認為,有關部門各自尋找及採購外聘傳譯服務,耗用不少時間和資源外,亦難以保證傳譯員質素。故申訴專員決定展開主動調查,以探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行《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的同時,如何改善政府整體聘用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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