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修例風波被捕的示威者,涉及四十六名公務員,已全被停職,被外界質疑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問題,政府其後急「補鑊」,要求公務員簽署聲明及宣誓擁護《基本法》。公務員事務局昨向各部門發出通告,公布就所有在今年七月一日或之後聘任為公務員的要求,即在此日期或以後加入政府的公務員,將要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
局方表示,為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期望和責任的認知,新入職公務員將被要求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大部分準受聘人須在接受聘任時同時簽署聲明,直接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人士,則須宣誓。若有人員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反聲明或誓言,有關個案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包括《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有關的紀律部隊法例下的紀律行動。
當局解釋,要求公務員宣誓或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而有關安排亦符合《港區國安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