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劉希泳涉騙2億貸款 控方呈死亡證明結案

【本報訊】尖沙咀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涉嫌於一○年向銀行訛稱要翻新酒店,從而騙取共兩億元貸款。劉於一五年被廉政公署控告三項欺詐罪,但於保釋候審期間前往內地,並疑因在內地就其他事件接受審訊期間遭酷刑逼供致死。劉在港涉及的欺詐案昨天在區院再提訊,控方向法庭呈交劉的死亡證明書副本,正式申請結束案件,法官郭偉健批准該申請,同時撤銷對劉的拘捕令,並下令發還十萬元保釋金給劉的遺產管理人。

死前就其他事件扣押內地

控方昨向法庭呈交由內地當局發出的死亡證的副本,證明劉希泳已於一七年三月十九日在吉林省延吉市去世,申請結束案件。控方指,保釋條件未限制劉不得離境,故他在保釋期間前往內地是合法的,而他在內地被扣押未能返港,缺席香港法庭的聆訊亦非出於自願,控方不會視他棄保潛逃,也不會申請充公其保釋金。劉的遺產管理人林錫光律師則要求取回保釋金獲批。

劉希泳於一五年被控以三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一○年二月至四月期間,先後三次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虛假表示,他所借的三筆分別二千萬元、八千萬元和一億元款項,只會用作翻新酒店,而相關款項會支付予一間建築設計公司。案件編號:DCCC 954/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