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連鎖店海天堂指《蘋果日報》七年前失實報道,在報道中指稱該公司拿發霉龜苓膏沖洗翻蒸後出售。海天堂認為該失實報道是由其前生意夥伴蔡國強策動,故控告蔡誹謗及惡意中傷,據知索償金額達一億三千萬元。案件昨天在高院原訟法庭開審,原告的創立人吳耀明出庭作供,他被問到涉案報道時,直指報道的內容並非事實。
原告海天堂有限公司,被告蔡國強。原告的大律師在開案陳詞表示,《蘋果》記者拍攝到的影片,其實是由被告策劃安排。影片拍到疑似原告的員工用水喉水沖洗發霉龜苓膏,然後用布揩抹,並表示會把沖洗後的龜苓膏翻蒸奉客,全都是被告在場擺布出來供記者拍攝,被告更在記者拍不到大量發霉龜苓膏後表示,可再約時間拍攝有霉龜苓膏。原告強調從來沒有指示員工以上述方式處理產品。
原告續指,被告是有意圖地破壞原告的商譽。被告在離開原告後,在內地另開店舖,並曾在電話語帶威嚇向同在原告工作的吳耀明的堂弟表示,若吳耀明拒絕與他商談合作,他「為咗我新品牌着想,我會『撳掣』,燒×咗佢個品牌」。稍後原告會將上述說話的錄音呈堂播放。另外,原告表示除會依賴涉案的報道去證明被告惡意中傷外,亦會依賴吳其後就事件在廣州開記者會時,被告「踩場」對質的報道,以證明被告一直以來對原告的態度。
吳耀明昨天供稱,他約在一九九八年認識任職廣告業的被告,初時被告為原告做推廣工作,至○四年原告開始與被告合作,在內地開店。其後被告於一三年六月離職,旋即在內地開店與原告競爭,至九月就爆出涉案報道。
辯方盤問吳時引述《蘋果》報道,指每日上午龜苓膏由原告的粉嶺貨倉運到門市,而運送的輕型貨車沒有冷凍設備,上車前更在陽光下暴曬二十分鐘,到店後龜苓膏亦只放在地上。吳回應指《蘋果》的報道並非事實,又指龜苓膏不可能這樣放出來,而《蘋果》拍攝到的應該是從門市收來的空盅。吳其後承認公司雖有規矩,但他不肯定員工是怎樣做。案件編號:HCA 175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