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七灣仔物業作社福設施 社署被斥嘥公帑

【本報訊】政府早前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撥款二百億元計劃分三年在全港十八區購買約一百六十個物業作社福設施,並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灣仔區議會社區建設及房屋事務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多名區議員批評社會福利署(社署)沒有善用當區閒置空地及「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地等,反而用高昂價格向發展商買地,完全是浪費公帑。

建議使用閒置地

社署擬於灣仔區購置七個物業,包括幼兒中心、長者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等。區議員羅偉珊指,計劃涉及二百億元,屬於大數目,建議使用閒置用地,例如舊灣仔警署、灣仔學校等,甚至擴展GIC用地,而並非用市價去買地擴展。委員會副主席陳鈺琳亦指出,政府不考慮「曬緊太陽」的閒置用地,反而用公帑買地擴展,不可接受。

社署總行政主任(策劃)劉漢華回應指,現階段在灣仔區見不到有適合的地方作社福設施,又指購置私人物業的計劃屬短期措施,回應迫切的社福需求,料最快明年首季可購入物業;相反若使用政府空置用地提供服務,由於涉及改建原有規劃,需時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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