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母促陳同佳勿龜縮 承擔刑責赴台投案

【本報訊】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十月在港涉及洗黑錢案及後刑滿出獄,他曾表示會赴台自首,惟至今一年仍未投案。遇害少女潘曉穎的母親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希望陳同佳承擔刑事責任,不要「龜縮」,盡快到台灣投案;又稱即使陳最終不會被判死刑,也會接受。

指倘最終無判死刑 亦會接受

潘母表示,希望陳同佳可以承擔刑事責任,盡快對外交代何時赴台投案,而非如現時般,無了期地等待。她坦言,因陳未到台自首,她無可能釋懷,對於未能為女兒討回公道,感到內疚和無奈。她又說,若然陳自首後最終並非被判死刑,亦會接受台灣法院的判決。

潘母曾於陳同佳出獄滿一周年前,籲對方盡快赴台自首,還死去女兒的公道;並指願意向他送上往台北的單程機票。陳上周五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發放錄音,再次向潘曉穎父母道歉,指目前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他赴台自首的安排,預料十月內起行,陳表示到台灣的想法一直無改變,請潘爸爸和潘媽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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