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現時有五案纏身,其中一宗與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秘書蔡耀昌等共二十六人,被控於今年六月四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於本月十五日再提訊。
黎智英亦被控於去年八月十八日、三十一日及十月一日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被控兩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三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判囚五年。案件上月十八日已在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席前再提訊,黎當時不認罪,上述三宗案件分別將於明年二月十六日、四月七日及五月十七日開審。
至於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案情指黎二○一七年參與六四集會時,在沒有受到挑釁下,涉嫌在維園內恐嚇東方男記者,揚言「我實搵人搞×你」。雖然表證成立,惟黎最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黎被「放生」引起各界不滿,經各方批評後,律政司終於上月十七日、即最後限期才提出上訴。
上述五宗已在法庭提訊的案件外,警方國家安全處於今年八月十日再採取行動,拘捕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前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以及身兼「我要攬炒」成員周庭、李宇軒及李宗澤等人,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干犯串謀欺詐等罪。大批警員當日亦持法庭手令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檢走多箱證物。據了解,眾人早前獲准續保三個月,須於今年十二月一日或二日再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