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泊位欠天眼 隨時拆骨失零件

港府銳意打造單車城市,提出單車友善政策讓市民在便利和安全環境下以單車代步,包括設置單車徑、單車租賃及停泊設施等。根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任何人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車輛超過二十四小時,即屬違法,有機會被「剪鎖」移除單車;惟執法不多,故不乏「殭屍車」霸位。

雜草叢生滿垃圾 殭屍車霸佔

單車泊位亦有存在其他問題,影響使用率,如有人指因泊位未設監控系統,淪為偷車黑點,車主一旦未鎖車,分分鐘整部車被偷去,或被「拆骨」偷走零件;又有人投訴單車位管理不善,雜草叢生,甚至滿布垃圾。西貢區區議員張美雄表示,不少單車人士被迫停泊在路邊,致阻街問題惡化。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雖然法例賦權政府部門清理死車,但事實上仍有大量「殭屍車」於停泊處無人清理,令真正有需要人士苦無泊位。劉又認為政府應廣納市民及有關團體意見,而非坐於冷氣房憑空構想政策,亦可借助科技,如電子監察系統記錄單車停泊時間,把長年累積的死車清除,騰出空間予有需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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