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民主派議員表明不延任一年立法會,令建制派同非建制派嘅議席差距,變成四十一對廿一席。現時非建制派有至少五人有譴責動議在身,《議事規則》規定涉及嘅議員喺表決時需要避席,喺呢個情況下,若然連同主席梁君彥在內嘅全體建制派議員投贊成票,將成功通過譴責議案。有建制派議員警告,如果非建制派喺延任一年會期內冥頑不靈,會動用梁君彥嘅關鍵一票支持譴責議案,踢走受譴責議員。
立法會喺本月十四日復會,有至少五名非建制派被譴責動議纏身,最先受波及嘅係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佢喺二○一八年四月喺立法會大樓內搶走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EO)嘅手機,其後被判三項罪名成立。立法會其後成立嘅調查委員會已經完成調查,裁定佢行為不檢,足以構成譴責嘅理據,但由於嗰陣會期接近尾聲,未交付大會審議。
此外,仲有至少四名民主派議員身負譴責動議,包括議員鄭松泰被指喺去年七月一日協助示威者進入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喺去年「721事件」帶人進入元朗;議員毛孟靜喺去年十二月以容海恩懷孕為由,要求撤回容參選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嘅提名,被指對懷孕議員作出歧視同侮辱言論;仲有議員郭榮鏗被譴責不正當執行職責,拖延內會選舉主席事宜。
立法會復會後,許智峯因為譴責議案而失去議席嘅機會較大,而其餘四個譴責議案仍要等待成立調查委員會。民主派召集人胡志偉話,如果許嘅譴責動議獲得通過,擔心佢失去嘅議席會引起連鎖效應,令其他議員面臨同一命運,現時非建制派剩低嘅議員已經好少,認為大家抱有共同意志,有信心阻止譴責議案獲得通過。
有份向郭榮鏗提出譴責議案嘅議員梁美芬話,現時只有一年任期,建制派有好多事想做,例如希望集中民生議題,各黨派對於譴責動議有唔同嘅「上心程度」,但未必係優先考慮,所以要視乎有關非建制派議員平日嘅表現,先決定會唔會「全力追擊」。梁奉勸有關議員要好自為之咁話,如果佢哋做唔到嘢之餘,仲要妨礙議會正常運作,有信心各建制陣營會團結一致,一個不漏咁支持譴責,即係包括主席梁君彥嘅關鍵一票,令議案足以獲得通過。
根據《議事規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同表決議題有直接金錢利益嘅議員需要喺進行表決時退席,而譴責議案牽涉有關議員能否保留職位同繼續獲取薪酬,所以同樣需要避席。
而《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如果有行為不檢或者違反誓言,經立法會出席會議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須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按慣例唔會投票以保持中立,但對此並無明文規定,若然連同梁君彥在內嘅全體建制派議員投贊成票,最終可以四十一對二十票通過譴責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