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日處理多區出現的十‧一示威活動時,拘捕了八十七人,分別為六十五男二十二女,年齡介乎十三至六十五歲,警方昨補充,被捕人士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藏有仿製槍械、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等罪行。同時,按照目前生效的新冠肺炎防疫規例,警方向二十名男女發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定額罰款通知書。
十‧一當日,網民在多區發起活動,警方共出動六千警力維持秩序,避免情況失控。在人群聚集較多的銅鑼灣區,警方指,部分人曾高叫口號並走出馬路,又不理會警方的呼籲,須採取拘捕行動。警方同時在灣仔拘捕了兩名男子,在其身上分別搜獲一把可摺疊成如卡片大小的利刀,另一人的背包則被搜獲(界刂)刀、士巴拿、索帶和手套等物品,兩男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至於在屯門公路近荃灣翠豐臺一帶設路障截查車輛,發現一輛私家車行車證過期,車上有伸縮棍、頭盔、面具,大量宣傳單張及部分寫有涉嫌鼓吹香港獨立的標語。警員拘捕一名卅五歲男司機,他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駕駛無牌車輛,以及在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罪行被捕。警方補充,事件有三人涉案。
至於前日被捕的東區區議員李予信、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沙田區區議員陳運通及黎梓恩,昨日分別在Facebook個人專頁「報平安」,指已獲釋。李予信和梁晃維及後發文指,拘留期間看到一名被捕者只懂說英語,李說: 「但整個北角警署竟然沒有一個警員能夠以英語跟他落口供。」要等翌日翻譯官到場才可處理;梁則說:「香港一個咁嘅國際城市,執法部門連用英文落口供嘅能力都冇。」
據了解,被捕者操英語及持他國護照,但否認英語是他母語,所以警方須由他國語言翻譯人士協助,以符合法律程序需要;而且因為證供有可能呈堂,若被捕人以英語回答,就需要保證口供不會有失誤和保障其權利,因此必須等待翻譯。至於陳運通及黎梓恩兩人則表示,手機被警方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