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索錢不遂弒父 尼漢罪成今判刑

【本報訊】因工傷而沒有工作的尼泊爾裔男子,與父親吃午飯時索錢不遂,用菜刀把父親斬至傷重不治。他經過審訊後,陪審團昨天在高院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成。雖然法庭只能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但辯方大律師表示仍希望與被告會面和索取指示,法官因此押後至今早判刑。

現年卅四歲的被告Limbu Machindra,被控於一八年四月八日,謀殺當時四十九歲的父親Limbu Prem Raj。被告在案件開審前,想改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欲改認誤殺 不獲控方接納

控方案情顯示,案發當日中午,死者與朋友及被告在家一同午膳,被告與死者當時都有喝酒。期間被告問死者索錢,死者表現憤怒和拒絕,被告就抓着死者的頸項及頸鏈。死者友人於是到樓下店舖報警,及致電通知死者的次子,之後不久有人看到被告離開大廈。警方到場前,死者曾透過電話告訴次子說遭被告襲擊。

救護員到達現場後,死者已全身赤裸躺在地上流血,他被送往醫院,延至翌日凌晨一時許傷重不治。法醫檢驗死者發現其頭部及大腿等均有刀傷。警方在死者的單位內發現菜刀及金鏈等物品,單位內滿布血漬,經檢驗下亦發現菜刀上有被告及死者的DNA。

被告在被捕後曾表示,是死者先拿起菜刀,在糾纏間他曾用菜刀輕力擊打死者數下,其後便離開離開現場。案件編號:HCCC 1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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