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直播帶貨 刺激衝動消費

由於現時街上不少店舖暫停營業甚至倒閉,時下的銷售方式出現新常態,網購興起,市民更出現衝動式消費。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昨在電台節目表示,部分新興的銷售方式如「網紅」直播介紹貨品時,會要求立即落單,令消費者容易產生衝動消費,沒有思考自己真正所需,於限時購物下沒有「格價」便付費,當出現貨不對辦時,卻因無單據而難以追究。

黃鳳嫺指消委會在本年初至今,接獲約一萬宗涉及網購的投訴,較之前的四千至五千宗有大幅上升,當中包括口罩銷售及旅遊相關機票等未能退款的投訴,而學習班相關投訴亦有明顯增加。部分投訴亦涉及貨品延遲,甚至是沒送貨、價格爭議、商戶倒閉等。

要求節目限定時間內即落單

黃亦提醒市民要注意新興的銷售方式,如直播帶貨的方式,要特別留意或會要求市民於節目期間的限定時間內,例如個半至兩個小時內要立即落單購貨。

黃解釋指,相關的情況亦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如直播時講述產品的功效以及成分等口頭陳述,屬商品說明之一;交易則包括銷售、宣傳推廣等。

然而市民觀看該些貨品節目期間,容易產生衝動消費,即刻透過私人帳戶轉帳付費,縱使出現貨不對辦,亦因沒有單據證明而無從追究,亦未能提出任何佐證,證明與何人進行交易,變相增加執法難度。

信用卡過數 退款機制較保障

她又指,過往消費者透過直播帶貨大多數是購買衣服,惟現時擴展至購買食材及抗疫用品等,貨品的涵蓋面非常廣闊。她認為最重要是商家要抱有誠信及殷實態度進行直播帶貨,提供售後服務如單據等,保障消費者應有權利。

她同時建議消費者應理智消費之餘,亦要光顧有商譽商戶,即使有多項付款方法選擇,最好選用信用卡付款,因有退款機制,萬一有金錢損失或未能收貨,都有機會由信用卡公司協助,代為追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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