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財政部上周五公布制裁十一名中港官員的執行細節,列明美國人可與港府部門進行常規往來,但受制裁官員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回應指:「美國的所謂『制裁』,我完全沒有當是一回事,不會動搖我對維護國家及香港安全的決心和信心,這亦是我的責任和榮譽,我會繼續帶領警隊,除暴安良,維持社會秩序,專心做好維護國家及香港安全的工作。」
美國因應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於上月宣布制裁十一名中港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等人,指他們損害香港自治。有分析指,今次公布進一步確定美國的制裁,明顯只是「針對個人」,與過往美國對個別國家實行經濟封鎖及孤立整個國家,有明顯分別。
按照美國財政部早前公布的制裁名單,制裁對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央官員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