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港官員被制裁 禁參與港府對美常規往來

美國財政部因應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於八月宣布制裁十一名中港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等人,指他們損害香港自治。美財政部上周五(25日)公布制裁令的執行細節,列明美國人可與港府部門進行常規往來,但受制裁官員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有分析指,今次公布進一步確定美國的制裁明顯只是「針對個人」,與過往美國對個別國家實行經濟封鎖及孤立整個國家有明顯分別。

華府說明禁止美國人與制裁對象交易、處理他們的物業或物業利益,包括任何由一名或更多受制裁人士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五十權益的實體。

美可與非受制裁港官簽合約

美國財政部提醒美國人在與制裁對象任職的港府部門來往時,應要注意確保自己沒有在未經外國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批准下,與相關人士進行直接或間接交易。不過,美國人可以訂立與港府非受制裁官員簽署的合約,而有關官員應獲港府授權簽訂相關合約。

按照美國財政部早前公布的制裁名單,制裁對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央官員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有分析指,今次公布進一步確定美國的制裁明顯只是「針對個人」,與美國以往向其他國家如北韓、伊朗實施的制裁模式,禁止美國公司或個人與北韓或伊朗有業務往來,實行經濟封鎖及孤立整個國家有明顯分別。

港府發言人回應,指有關公布是針對美國人,港府不會就此回應;港府早前已表明所謂的「制裁」毫無理據,是美方粗暴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受影響的特區官員會無懼威嚇,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律政司回應指,就美國的所謂制裁對律政司司長及其家人的影響,司長不作評論。

曾國衞:無懼所謂制裁

曾國衞表示,對於美國的所謂制裁,他從來沒放在心上,亦不擔心,因美國也沒甚麼了不起。他稱,身為國家特區官員,只忠於國家、忠於香港辦事,對於美國的無理威脅恫嚇,他是不會有任何害怕。他奉勸美國人最好先管好自己的事,不要到處煽風點火,作出損人不利己的事,否則最後只會引火自焚。

陳國基表示,對於美國所做的一切小動作,目的只是想遏止中國的發展,他們是絕對不會成功的;美方愈是這樣做,只會令他愈堅定地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李家超表示,美國的行為都在預期之內,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的事,他不會有任何動搖,只會更堅守信念,履行職責及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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