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新職位 每月可申萬元資助
每名合資格僱主可就每個合資格的新全職職位申請每月高達一萬元薪金資助,全數用作支薪,為期十二個月。獲資助的新職位上限為僱主現有僱員總人數百分之五,而每名合資格僱主可為最多廿五個新增職位申請補貼。合資格僱主須是受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保險業監管局監管的機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核准受託人;或已向會計師公會註冊機構。應聘者則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委託金融發展局執行計劃,負責管理網上申請系統、審批和發放補貼。有意申請的僱主可以由九月三十日起在計劃的專屬網站了解詳情和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