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幹事李林昌及一對父女,涉嫌於二○一六年的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賄選和種票案,昨天在東區法院續審。庭上播放李林昌與廉政公署調查員的錄影會面片段,李在會面中承認在申請加入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的表格上虛報學歷及資歷,之後獲得資訊科技界選民資格後有投票給建制派的楊全盛,原因是「唔鍾意莫乃光」。
李林昌於一八年一月十七日遭廉署人員拘捕,李在錄影會面表示,一六年有的士司機行家叫他加入IEEE,以換取購買電子用品優惠,他於同年四月中透過的總「阿May」取得表格,由對方代填資料,他簽名作實。他聲稱自己沒有付過會費,也不清楚申請程序及資格。對於他在表格上報稱他有八年以上資訊科技的工作經驗及擁有相關大學學位,李表示自己「唔識字、唔清楚」,但承認自己並無上述資歷,卻簽名作實。
李在會面中承認在獲資訊科技界的選民資格後同年九月四日投票予楊全盛,稱只知自己登記做選民,但「唔知咩資訊科技功能組別,分唔清呢個學會同呢個選民係乜嘢」。李否認介紹次被告陳俊成及其家人加入IEEE,使他們登記為資訊科技界選民及付款給他們。案件編號:ESCC 206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