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 下月公布安排 違誓言等於違國安法

【本報訊】在去年修例風波被捕的示威者,當中涉及公務員。政府早於今年七月已表明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有公務員團體指當局透露,政府將於下月公布新入職公務員簽署宣誓文件安排,不簽署相關聲明將不獲聘用,至於現職公務員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另一職系時,若拒簽聲明可被革職。

現職公僕升遷 拒簽可被革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與多個公務員工會代表會面。據悉,雖然現職公務員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另一職系時,須宣誓及簽署文件的安排未有時間表,但主要罰則是會被革職,容許公務員以上訴機制申訴,聶正就罰則與律政司商討。不過,有與會者透露,聶在會上爆出違反誓言等於違反《基本法》九十九條,亦等同違反《國安法》第六條,是當局首度承認宣誓與《國安法》有關。

針對宣誓安排,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關注若現職人員不願意簽署文件的後果,以及政府補償方案和罰則等,要求政府在實施前明文列出。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主席林進鴻指有部分低層公務員未必明白宣誓的原意,認為政府需要提供課程及講座,以短片及圖片方式教育公務員。華員會會長利葵燕對新入職的公務員如不願宣誓將不被錄用,但現任的公務員卻不用宣誓感到奇怪,指若法例規定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沒理由在不同級別的公務員身上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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