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昨公布,審議了四宗投訴個案,分別涉及廣播機構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的規定。其中一宗個案有關香港電台於港台電視31及31A台播放的電視節目《左右紅藍綠》,投訴主要指主持評論警方執法行動時,言論欠持平,且沒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回應,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並向港台發出警告。有政界人士促懲處涉違規的港台節目製作人員,並要求廣播處長梁家榮問責下台。
通訊局接獲一宗有關四集港台電視節目《左右紅藍綠》的投訴,分別在去年九月四日、十月七日及十五日、十一月十三日,主要指該四集節目的主持評論警方在近期社會事件中的執法行動時,言論有欠持平、屬一面之詞、以偏概全,以及沒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在節目內或其他時間回應。
通訊局續指,主持在節目中批評警方的執法行動,其言論或會影響警方聲譽,儘管港台指有關節目已另行邀請警方接受訪問或回應,惟沒有表明曾否聯絡警方就該四集主持的評論作出回應,而警方在該四集節目播放前的聲明或回覆傳媒查詢,並不可視作已給予警方機會回應。故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港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的規定,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港台機構傳訊總監伍曼儀表示,得悉通訊局有關去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間四集《左右紅藍綠》的裁決後,已將涉事節目從網站移除,又稱今年七月底起,該節目時段已被其他節目取代。不過,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則發聲明,認為通訊局的裁決對港台並不公允,又質疑其獨立性。
議員葛珮帆認為,近年港台製作節目經常被市民投訴內容偏頗失實,今次事件亦並非單一事件,反映港台管治失效。她認為,通訊局發出警告、敦促港台遵守相關的守則外,政府亦不能視若無睹,必須撥亂反正,按照既定機制和相關條例,檢討及嚴肅跟進是次事件,並對涉違規的肇事員工採取懲處,避免同類事情再度發生。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則指通訊局今次裁決來得太遲,強調有關節目已達至抹黑警隊及政府的目的。他又批評,港台問題源於管理不善,質疑有高層縱容下屬製作立場偏頗的節目,要求梁家榮問責下台;又指港台每年大花庫房十億元開支,認為政府「一係執咗港台,一個將其獨立於政府」,否則港台將繼續用公帑與政府作對。
另外,通訊局亦接獲三宗有關商業電台節目《晴朗早晨全餐》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以及無綫新聞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新聞報道》及《香港早晨》的投訴,均向兩台發出勸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