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共45人被定罪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給予社會非常清晰訊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規人士絕不容忍。而截至昨日,共有四十五人因為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三個月或罰款一萬五千元不等。
根據《規例》,由二月八日起,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十四日期間,曾在內地、澳門及台灣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十四天的強制檢疫。
此外,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由三月十九日起,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樣須接受十四天的強制檢疫。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