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佔旺女村長涉襲擊 醫院女保安稱沒被打到

【本報訊】自稱是「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示威常客畢慧芬,去年七月偕男友人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發出證明讓她進行絕食遭拒絕後,疑情緒激動涉嫌揮拳打中女保安的左臉,並被指拒絕向到場警員出示身份證。畢否認普通襲擊及阻差辦公兩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惟女保安作供時,稱沒有遭被告打到。

廿五歲被告畢慧芬,被控於去年七月十日,在瑪嘉烈醫院C座三樓大堂襲擊女保安鄺艷萍。畢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阻礙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袁東信。辯方指被告只是不小心碰到鄺,又指她腦部有先天問題,當時精神紊亂,不知自己在做甚麼。

瑪嘉烈醫院保安主管梁守業(譯音)供稱,當日被告要求索取健康證明書去參加絕食,她擾亂了一段時間,梁請她離去,但被告拒絕,並變得情緒激動,不停揮動手腳,梁見狀叫女事主前來協助,而女事主與被告糾纏間,遭被告打中左邊下巴。警方稍後接報到場,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又勸她離開,但她拒絕警方的要求,並用粗口罵警,表現不合作。

控方申轉敵對證人遭拒

惟女事主鄺艷萍作供時就表示,她當日攔阻被告時,沒有被打到臉。控方隨即申請將她轉為敵對證人,指她在書面供詞中,表示遭被告用左手打中左邊下顎位置,與她在庭上的證供不符。裁判官認為書面供詞也沒提到被告是否實際打到鄺,認為鄺的庭上供詞和其書面證供沒有重大不符,故拒絕控方申請。聆訊今天繼續。案件編號:WKCC 294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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