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從制度人事改革司法

香港「司法獨大」,司法領域有人為反中亂港長期撐起保護傘,危害「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中央知、港府知、港人知,司法領域不管甚麼政治立場的人也都知,問題是要不要解決和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反中亂港的「保護傘」是不想解決的,他們的理由一向是「司法獨立」不容干涉和撼動,而他們要捍衞的「司法獨立」,就是按照他們的價值觀和政治立場隨心所欲的把弄法律審案、判案,就是他們的「老子天下第一」。行政、立法、國家憲制、公共利益都不在話下,都不能夠制衡他們,不能夠影響他們「獨立」行使權力。

香港回歸以來,中央和香港社會被他們的司法獨大「欺凌」了二十多年,反中亂港勢力借他們的保護傘把香港糟蹋了二十多年,香港法治被摧殘了二十多年,國家主權和安全受到威脅,北京和香港現已忍無可忍,解決問題已提上日程。《港區國安法》的公布,中央全面管治權的「綱舉目張」,是有利時機和強勢背景,不可錯過。

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也呼籲,香港司法「是時候緊急改革了」。雖然香港司法領域「反對派保護傘」勢力龐大,但健康力量、維護司法公正公義的力量、遵奉國家憲制的力量還是不可小覷的,只是這股健康力量長期在司法內部受到壓制,此因在香港司法內部同樣有「愛國愛港」是「原罪」的嚴重問題;司法領域、港英餘孽一向權勢遮天,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從不手軟。因此,香港司法要「緊急改革」,這種狀況就必須扭轉,司法領域內的愛國愛港健康力量必須成為依靠力量。

事實上,香港「司法獨大」、「為反中亂港撐起保護傘」的問題,只有中央出手才能夠解決,只有中央全面管治權具體落實才能夠解決。其方法有二,一是制度上設立對司法機關工作的監察、指導機構,督導整個司法工作不可偏離「一國兩制」的政治方向;二是對司法「人事」具體介入,實現「以愛國者為主」的管治目標。